6月12日,在举办的云上丹寨健康体验之旅暨产品招商会上,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其实自从2018年10月起,茅台便没有再使用过“国酒茅台”商标,这次仅仅是一个对外宣布。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18年8月,贵州茅台集团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
“国酒茅台”的商标之路
2001年开始,茅台先后9次对“国酒”这个商标注册提出申请,都没有成功。
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经通过初审。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就收到了95件次异议书,其中包含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企业。
2016年末,国家商标部门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
2017年,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8年7月,茅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时,还起诉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
2018年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官网发布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2019年6月12日,宣布“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
自此,茅台集团的“国酒茅台”商标之路正式告一段落。
一直以来,茅台集团都以“国酒茅台”的广告语进行宣传,单这一点,茅台就已经占了大便宜了,多年的宣传下“国酒茅台”的认知早已深入人心,再执着于“国酒茅台”商标的意义并不大, 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改变营销策略不失为一个正确的选择。
李保芳表态放弃“国酒茅台”的宣传,首先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同时也是非常明智的选择。毕竟在“国酒茅台”商标注册问题上,大多数国人都是持反对意见的,舆论方面也接连有炮轰的声音。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茅台酒作为中国酱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其地位已经为社会各界认同,如果茅台集团一味在“国酒”问题上较真,这不仅有失大企业的风范,而且也有损其公众形象,这对于茅台集团的发展反倒是不利的,而且,无论上诉多少次,国家的法律也不可能允许批准用“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
好的品牌商标固然可以对企业产品的宣传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但是,品牌的竞争应该是企业与消费者沟通能力的竞争,而不是要用国家的信用来做担保。在选择品牌商标是首先就应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应该去挑战国家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