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法国将强制使用进口增值税反向征收。为了管理这一变化,法国进口增值税的管理和征收工作将从法国海关 (DGDDI) 转移到法国税务局 (DGFiP) .
自该日起,进口增值税的申报和支付将直接在法国增值税申报表中进行,而不是在海关申报表中进行,即作为纳税人自行评估的反向收费。所有在法国注册增值税的企业(包括拥有社区内增值税号的非纳税人)都将强制使用进口增值税的反向征收,并且无需事先授权即可使用此推迟的进口增值税程序。
反向征收程序允许企业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同时自我评估和扣除进口增值税,而无需在边境实际支付现金。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这将产生零净效应,并且不需要实物支付。法国增值税申报表和程序将演变为包括进口的详细信息。需要注意的要点是:
1.在线增值税申报将根据之前在报关单上向 DGDDI 申报的信息自动预填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金额(不包括暂停税制)。
2.预填的增值税申报单将于每月 14 日通过企业的在线税务门户提供。
3.法国海关将建立一个门户网站(通过customs.gouv.fr),允许企业下载所有进口到法国的每月详细信息。要下载数据,进口企业将需要其法国增值税号和 SIREN 号。
4.对于所有需缴纳进口增值税的企业,提交增值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每月 24 日。
5.企业将负责核实预填金额,并在使用税收暂缓制度时完成未自动预填的进口增值税数据的申报。因此,企业应确保在验证增值税申报时拥有必要的数据,尤其是在使用注册海关代表的情况下。
6.必要时可以更正预填的增值税征收额。
7.将货物进口到法国的企业需要在进口前将法国的共同体内部增值税号告知其海关代表,以确保将该编号添加到提交给法国海关的报关单中。
8.如果进口商没有法国共同体内部增值税号,则应联系税务机关以获取该编号,因为所有报关单都需要该编号。对于位于欧盟以外的企业,可能需要任命一名财政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