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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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运提单

联运提单是指在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时,由联运经营人签发给货物托运人一种证明货物己收到,并对全程运输负有责任的单证。

联运提单的签发不仅明确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相互间的责任关系,而且,还有如下作用:

1、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同意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4、是有关手续履行的证明(如在有些国家报关和征收税收时必须提交提单)。

目前,外运总公司使用的联运提单有两种,一种是外运总公司的联运提单,一种是国外代理的联运提单,如德国辛格公司,不论出口还是进口,全部使用国家代理的提单。

联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1、提单号(B/L No),签发提单的人所编的顺序号;

2、发货人(shipper),具体专业公司名称全称;

3、收货人或批示(consignee or order);

4、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的地址,一般是买方(收货人)地址;

5、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具体接收货物的地点;

6、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

7、运费支付地(freight payable at),货物托运人支付支费的地点;

8、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riginal B/L),按合同双方规定的份数;

9、签发提单的日期、地点(place and date of issue),一般当天装船、当天签章;

10、签字(sign),由公司负责人或负责装箱发送的负责人或他们的代表签字。

联运提单的签发

联运提单通常由第一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但其包括货物的全程运输。由于在联运中,货物从装货港运至目的港是由多个承运人共同完成,为分清责任,各程船承运人需要分别签发分程提单,作为内部责任划分基础与凭证。

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全程运输负责,即对从其接管货物时起到货物交付收货人止的运输负责;各程承运人对各自航程的运输负责。如果由于承运人的疏忽、过失或未履行有关的规定与义务,因而引起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害,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索赔。收货人可以向发生损害的该航程承运人索赔,也可以向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索赔,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就全程货物的灭失与损害对各程的承运人负连带责任。但其在赔偿货物损害后,可以依据分程提单向具体造成货物损害的分程船承运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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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跨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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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年9月23日 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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